政策 | 物流企業自用、出租、承租大宗商品倉儲设施用地均能享受城镇...
财務部 國度税務总局公布了關于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的地皮城镇地皮利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的地皮,减按所属地皮品级合用税额尺度的50%计征城镇地皮利用税。
合适减税前提的纳税人需持相干質料向主管税務构造打點存案手续。
通知所称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范畴及其他未尽事项,依照《财務部税務总局關于继续施行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城镇地皮利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履行。
财務部 税務总局
關于继续施行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城镇地皮利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3号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規劃单列市财務厅(局)、处所税務局,西藏、宁夏自治區國度税務局,新疆出產扶植兵团财政局:
為进一步促成物流業康健成长,現就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城镇地皮利用税政策通知以下: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含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减按所属地皮品级合用税额尺度的50%计征城镇地皮利用税。
2、本通知所称物流企業,是指最少从事倉儲或運输一种谋劃营業,為工农業出產、畅通、收支口和住民糊口供给倉儲、配送品级三方物流辦事,履行自力核算、自力承當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分注册挂号為物流、倉儲或運输的專業物流企業。
3、本通知所称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是指统一倉儲举措措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重要贮存食粮、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瓜果、肉类、水產物、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產物和农業出產資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產物、原油、制品油、化工原料、木料、橡胶、纸浆及纸成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產物和工業原質料的倉儲举措措施。
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包含堆栈庫區内的各种倉房(含配送中間)、油罐(池)、貨場、晒場(堆場)、罩棚等贮存举措措施和铁路專用線、船埠、門路、装卸搬運區域等物流功课配套举措措施的用地。
4、物流企業的辦公、糊口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魔術掃快速豐胸方法,把,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属于本通知劃定的优惠范畴,应按劃定征收城镇地皮利用税。
5、非物流企業的内部堆栈,不属于本通知劃定的优惠范畴,应按劃定征收城镇地皮利用税。
6、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今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還。
7運彩球版,、合适上述减税前提的物流企業需持相干質料向主管税務构造打點存案手续。
请依照履行。
财務部税務总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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