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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伪造合同向公司谎报倉庫租金 企業经理捞取差價79万元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1-7-10 17:33
標題: 伪造合同向公司谎报倉庫租金 企業经理捞取差價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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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網昆明9月11日電(记者何赟 通信員张伟)捏造公章、合同、收条谎报堆栈和商店房钱,在短短4年的時候里,捞取公司赐與的房钱差價79万元。日前,涉嫌职務强占罪的犯法嫌疑人代某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查察院核准拘系。

温州市快乐喜爱笔業有限公司(下称:快乐喜爱公司)是一家以髮際粉,书写东西為焦點的文具出信用借款,產民营企業。早在2007年,代某就担當了该公司云南等三個區的大區司理,并统领该區域所有事件。管的事变多了,权利也大了,在款项的诱惑下,代某發生了谎报堆栈房钱的動機。

2015年12月,代某向某物流公司租了一個1107平米的堆栈,現实年房钱26万余元,租赁合同是由物流公司事情职員将签過字的合同邮寄到代某处盖印,但据该物流公司事情职員称,代某一向没有将租赁合同返還给物流公司。到了2016年12月,一年租赁到期,他们又续签了和以前同样的合同,房钱稳定,也以一样的方法寄送,代某一样也没将合同返還。

未将合同返還物流公司,也就有了更大的“清腸茶,可操作”空間。2015年,代某向快乐喜爱公司申报的堆栈房钱39万余元,就比現实年房钱超過跨過13万余元,這還不算,到了2016年,他向公司上报的年房钱就涨成為了41万余元。接下来的两年,代某以一样的方法租赁并向高雄機車借款,公司谎报。短短4年,光是租用一個堆栈,代某就向公司多报房钱56万余元,并占為己有。

與此同時,代某還伙同一样是快乐喜爱公司司理的罗某,在租赁位于大理某商贸街商店进程中,捏造《商店租赁合同》及收款收条向公司虚报商店房钱。该商店現实房钱為每一年76800元,可是从2016年到2018年,两人每一年向公司申报的房钱倒是153600元,比現实資金多了一倍。3年時候多报房钱230400元,代某、罗某各分得赃款11万余元。

“為了完美手续,我到昆明刻章的路边摊找人刻了他们的合同專用章及财政專用章,捏造了合同及收款收条提交给了咱们公司后勤。”代某在供述中说道。而罗某的造假方法也不尽不异,在活動摊位刻公章,捏造合同和收条,并诡计讓出租方帮手瞒天過海。

假话毕竟敌不外实際。2019年2月份,快乐喜爱公司决议调解辦理方法,在市場查询拜访的进程中發明,代某报给公司的堆栈房钱比昆明市場房钱高了不少,不在公道范畴。同時,大理直营店的房钱也比阁下其他商店的房钱高很多。事变败事后,快乐喜爱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

颠末审查,官渡區查察院认為本案中的犯法嫌疑人代某某、罗某的举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劃定,涉嫌职務强占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劃定,决议對代某某核准拘系。犯法嫌疑人罗某犯法情节轻细,社會伤害性不大,无拘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劃定,决议對其不核准拘系。

今朝,该案已进入审查告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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