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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减计50%土地使用税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1-11-30 15:38
標題: 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减计50%土地使用税
網易财經2月1日讯 据物流與采購结合會動静,财務部與國度税務总局公布通知称,為促成物流業成长,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含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减按所属地皮品级合用税额尺度的50%计征城镇地皮利用税。

财務部  國度税務总局關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城镇地皮利用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規划单列市财務厅(局)、处所税務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度税務局,新疆出產扶植兵團财政局:

為促成物流業康健成长,按照《國務院辦公厅關于促成物流業康健成长政策辦法的定见》(國辦發【2011】38号)有關精力,現就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城镇地皮利用税政策通知以下:

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含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减按所属地皮品级合用税额尺度的50%计征城镇地皮利用税。

2、物流企業是指為工农業出產、畅通、收支壯陽藥,口和住民糊口供给倉儲、配送辦事的专業物流企業。

3、大宗商品倉儲举措措施是指倉儲举措措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贮存食粮、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瓜果、肉类、水產物、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產物和农業出產資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產物、原油、制品油、化工原料、木料、橡胶、纸浆及纸成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產物和工業原质料;食物、饮料、药品、医療器械、電機產物、體裁用品、出书物等工業制制品的倉儲举措措施。

倉儲举措措施用地,包含堆栈庫區内的各种倉房(含配送中間)、油罐(池)、貨場、晒場(堆場)、罩棚等贮存举泡泡慕斯,措措施和铁路专用线、船埠、門路、装卸搬运區域等物流功课配套举措措施的用地。

3、合适上述减税前提的物流小電鍋推薦,企業需持相干质料向主管税務構造打點存案手续。

请依照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國财務部

國度税務总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二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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